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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房貸還沒繳完,房子不一定要賣掉,也不一定能直接過戶給另一方。先確認房屋所有權人、目前市場價值、銀行貸款餘額,以及誰有能力繼續負擔房貸。常見處理方式有三種:雙方協議出售、其中一方保留房屋、暫時共同持有。要注意,離婚協議約定房子歸誰,不代表銀行貸款會自動更換借款人;出售後的剩餘價金,也不一定依法各分一半。高雄屋主可以先找阿勝評估房屋行情與出售可行性,再決定下一步。「阿勝,我們準備離婚,可是房子的貸款還有800多萬元,現在應該怎麼處理?」「房子是先生名字,但太太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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