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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網路費,不是全部固定由房東或房客其中一方負擔,重點是簽約時約定清楚。現行住宅租賃契約也把這些費用分開列出;其中電費如果由房客負擔並按用電度數計費,每度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房東如果有代收水電、管理費或其他費用,最好把計算方式、帳單、付款日期與退租結清方式一起寫清楚。「租金一個月18,000,那管理費到底有沒有包含?」這句話如果簽約前沒問清楚,租出去之後很容易開始吵。還有更常見的:房客以為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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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房東出租前,先避開這12個常見地雷: 住宅租賃押金最高不得超過 2個月租金總額 。 不能在住宅租約中約定 房客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 租屋電費已有新制,不能再任意約定「每度固定收多少都可以」。 房東收取電費時,要依現行規定計算並提供相關電費資訊。 房屋或設備壞掉,不是全部都能要求房客自己修。 押金不是房東的額外收入,租約結束後應依法處理返還及可扣除項目。 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耗損,和房客故意或過失造成的損壞要分開判斷。 房客欠租達一定程度,也不是房東當天就能直接換鎖、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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