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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空著不代表沒有成本。即使沒有住人,屋主通常仍要負擔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房貸利息、基本水電費、修繕保養及設備折舊;如果原本可以出租或出售,還會產生沒有租金、資金無法運用的機會成本。空屋該賣還是出租,可以從每年持有成本、出租淨收益及未來資金安排三個方向判斷。
空屋成本快速摘要
空屋仍可能產生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及房貸利息。
長時間無人居住,漏水、壁癌、管線及設備問題可能較晚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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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內寫「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11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屬於特定年度資訊;未來更新文章時,應重新確認當年度實際申報期限,避免舊日期持續出現在搜尋結果中。原經核定按出租達租金標準課徵房屋稅之案件,已先行核定適用較優之房屋稅稅率(1.5%~2.4%),納稅義務人的房屋租金收入仍應依規定向國稅局申報綜合所得稅,否則將會改按較高房屋稅稅率(2.6%~4.8%)核課,房東須記得申報租賃所得,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房東們注意了!房租收入未核實申報,當心房屋稅提高至最高稅率4.8%,與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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