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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親友寄戶口會讓地價稅增加嗎、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符合哪些條件、哪些人屬於直系親屬、只有親友小孩設籍,可以適用優惠稅率嗎。

借親友寄戶口對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的影響

借親友寄戶口,不一定會讓地價稅變貴。真正影響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的關鍵,是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是否仍在該處設籍,以及房屋有沒有出租、收租或供營業使用。

若只是讓親友或親友的小孩寄戶籍,沒有租約、沒有收取租金,也沒有實際出租情形,屋主可依稅務機關要求,提出【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協助證明房屋仍屬自用。

但如果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都已遷出,只剩朋友、兄弟姊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設籍,即使沒有收租,也可能因缺少合格設籍人而失去優惠。

本文資料更新日期為2026年7月30日。實際核准結果仍應以土地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審查為準。

  • 親友寄戶口:不一定取消優惠

  • 真正關鍵:有無出租、營業及合格設籍人

  • 非親屬設籍:可能須填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 只有親友戶籍:可能不符合自用條件

  • 申請期限:原則上每年9月22日前

借親友寄戶口會讓地價稅增加嗎?

不一定。只要房屋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仍符合設籍條件,非親屬寄戶籍通常不會單獨造成優惠失效。

常見寄戶口原因包括:

  • 親友子女就讀學區

  • 辦理居住地相關文件

  • 暫時沒有固定戶籍地址

  • 親屬生活或就業需要

  • 家庭照顧或共同居住

政府申辦資料明確列出:若有非親屬寄居且沒有租賃關係,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時,可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因此,不能只因戶籍內出現非親屬,就直接認定房屋已出租。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符合哪些條件?

自用住宅用地不是只看戶籍,而是要同時符合所有權、設籍、使用、面積及一處限制。

主要條件如下:

  1.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 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3. 房屋沒有出租。

  4. 房屋沒有供營業使用。

  5. 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

  6. 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

  7.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以一處為限。

哪些人屬於直系親屬?

常見直系親屬包括:

  • 父母

  • 祖父母

  • 子女

  • 孫子女

兄弟姊妹、叔伯、姑姨、朋友及同學家長,不屬於直系親屬。

官方案例顯示,原由母親設籍而適用優惠,母親死亡後只剩兄弟姊妹設籍,因兄弟姊妹並非直系親屬,土地便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設籍條件。

只有親友小孩設籍,可以適用優惠稅率嗎?

通常不行。只有非直系親友設籍,不足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合格設籍條件。

例如:

  • 房屋所有權人住在其他地方。

  • 配偶戶籍也不在該房屋。

  • 子女及父母戶籍均未設於該處。

  • 只有朋友的小孩為就學而寄戶籍。

即使沒有出租或收租,仍可能因缺少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而無法適用優惠。

因此,「沒有租賃」與「符合設籍條件」是兩個不同問題:

檢查項目是否符合
親友寄戶籍但沒有收租可能符合無租賃
屋主或直系親屬仍設籍符合設籍條件的可能性較高
只有朋友或兄弟姊妹設籍通常不符合合格設籍條件
房屋實際出租原則上不符合自用條件

為什麼稅務局會查有沒有租賃關係?

因為房屋未出租、未供營業使用,是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的重要條件。

戶籍中出現非親屬時,稅務機關可能需要確認:

  • 是否有租賃契約

  • 是否按月收取租金

  • 是否收取押金

  • 是否有人實際居住

  • 水電費由誰負擔

  • 是否只是單純寄戶籍

  • 是否有營業或公司登記

如果只是借地址設籍,與房屋所有權人之間沒有租賃關係,可以透過申明書及相關資料說明。

但若實際存在:

  • 房租

  • 押金

  • 租賃契約

  • 固定住宿對價

  • 分租或套房出租

  • 公司或營業使用

即使雙方稱為「借戶口」,仍可能被認定為出租或營業使用。

重要提醒

稅務機關會依實際使用情形判斷,不只看書面上有沒有寫「租約」。

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是什麼?

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是用來說明非親屬設籍人與屋主之間沒有租賃或收租關係的文件。

目前地方稅務機關常見兩種表單:

  • 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 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即提供上述兩種表單及填寫範例,供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時使用。

常見填寫內容

可能包括:

  • 土地或房屋地址

  • 土地所有權人資料

  • 設籍人姓名及身分資料

  • 雙方關係

  • 設籍原因

  • 是否實際居住

  • 是否收取租金

  • 是否存在租賃契約

  • 申明人簽名

不同縣市表單及要求可能不同,應使用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提供的最新版本。

有非親屬設籍,一定要兩張申明書都填嗎?

不一定。實際要填哪一張,應依地方稅務機關通知及申辦規定辦理。

財政部及我的E政府申辦資訊通常寫明,若有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須填寫土地所有權人「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部分案件可能因資料或審查需要,要求:

  • 只由土地所有權人申明

  • 只由設籍人申明

  • 雙方均提出

  • 補附身分證明

  • 補附其他居住或無收租證明

建議申請前先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確認,避免因附件不足影響當年度申請。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什麼時候申請?

原則上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也就是9月22日前提出。

申請時程如下:

  • 9月22日前提出:當年度可能開始適用

  • 9月22日後提出:通常自次年度開始適用

  • 截止日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 已核准且用途未變:通常不必每年重複申請

財政部線上申辦說明明定,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應於每年9月22日前提出,逾期自申請次年起適用。

以2026年度而言,原則上應在:

2026年9月22日前完成申請及必要附件補正。

線上申請後若仍須補寄文件,也要注意申辦系統所載附件期限。財政部申辦頁面提醒,部分線上案件若未在送件後2日內補齊附件,可能被視為未完成申請。

已申請過優惠,借戶口後要重新申請嗎?

若原本已核准,土地所有權、戶籍及房屋用途都沒有改變,通常不必每年重新申請。

但借親友寄戶口後,應重新確認:

  1. 屋主、配偶或直系親屬是否仍有一人設籍。

  2. 親友是否只是設籍,還是實際承租。

  3. 是否收取租金或其他對價。

  4. 房屋是否有營業或公司登記。

  5. 稅務局是否要求補具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如果全戶合格設籍人都遷出,只留下非直系親屬,原優惠原因可能消失。

財政部提醒,自用住宅用地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全戶戶籍遷出後,已不符合優惠條件,應在30日內申報用途變更。

哪些情況容易影響優惠稅率?

情況一:只有親友設籍

沒有任何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時,通常不符合優惠條件。

情況二:實際出租

即使沒有正式租約,只要有按月收租或其他租賃事實,仍可能被認定為出租。

情況三:供公司或營業使用

房屋作為店面、辦公室、公司登記或實際營業場所,可能全部或部分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情況四:屋主全戶遷出

若原本合格設籍人全部遷出,僅留下朋友或其他非直系親屬,可能失去優惠。

情況五:申明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如果書面填寫沒有租賃,但實際有收租、押金或租客居住,可能遭補稅或產生申報責任。

借戶口前,屋主應先做哪些檢查?

屋主應先確認合格設籍人、租賃事實及房屋用途,再決定是否讓親友遷入戶籍。

借戶口前檢查清單

  1. 土地所有權人是否仍設籍。

  2. 配偶或直系親屬是否仍設籍。

  3. 寄戶籍人與屋主是什麼關係。

  4. 是否會實際居住房屋。

  5. 是否收取租金或管理費。

  6. 是否收取押金。

  7. 是否簽訂任何使用契約。

  8. 是否會設公司或商業登記。

  9. 是否需要填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10. 是否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

建議保存資料

  • 戶籍資料

  • 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 雙方聯絡或借戶籍說明

  • 未收取租金的銀行紀錄

  • 稅務機關申請及核准文件

  • 寄戶籍人遷入、遷出日期

這些資料可協助日後說明房屋並沒有出租。

借戶口會影響房屋稅嗎?

可能需要另外判斷,地價稅與房屋稅的自住條件並不完全相同。

本文主要討論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

房屋稅自住優惠可能另外涉及:

  • 房屋是否實際居住

  • 全國持有戶數

  • 是否出租

  • 是否供營業

  • 戶籍及使用情形

  • 地方政府房屋稅規定

因此,地價稅維持優惠,不代表房屋稅一定完全不受影響;反過來也一樣。

屋主若同時關心房屋稅,應另外向地方稅務機關確認。

常見問題FAQ

借親友寄戶口會讓地價稅變貴嗎?

不一定。只要沒有出租、沒有營業,且屋主、配偶或直系親屬仍符合設籍條件,通常不會只因親友寄戶籍而取消優惠。

若稅務機關有疑義,可依要求提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只有親友小孩設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嗎?

通常不行。

自用住宅用地須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朋友小孩、兄弟姊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設籍,不能取代這項條件。

非親屬設籍一定要填無租賃關係申明書嗎?

申請或審查時通常可能被要求填寫,但仍以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通知為準。

官方申辦資料已將非親屬寄居且無租賃關係的申明書列為應備文件之一。

有親友實際住在房屋內,但沒有收租,可以嗎?

仍可能符合,但須依實際使用及稅務機關審查。

沒有收租是重要因素,但仍應確認房屋未營業、合格親屬仍有設籍,並準備無租賃關係說明。

地價稅優惠何時前要申請?

原則上每年9月22日前提出,逾期通常自次年開始適用。

申請期限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已核准自用稅率,每年都要重新申請嗎?

用途、所有權與設籍情形沒有改變時,通常不必每年重新申請。

但全戶遷出、出租、營業、所有權移轉或使用情形改變時,應重新確認或申報。

結論:借戶口不是唯一問題,合格設籍與實際使用才是關鍵

親友寄戶口本身不一定會讓地價稅改按一般用地稅率。

屋主真正要確認的是:

  1.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是否仍有人設籍。

  2. 房屋是否有出租或收租。

  3. 房屋是否供營業使用。

  4. 土地與建物所有權是否符合規定。

  5. 土地面積及一處限制是否符合。

  6. 是否需要提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

  7. 是否已於9月22日前完成申請。

如果只是讓親友小孩為就學而寄戶籍,沒有收租、沒有營業,且屋主家庭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通常可以向稅務機關說明並申請保留優惠。

但如果只有親友設籍,屋主、配偶及直系親屬全都不在該處設籍,即使沒有租金,也可能因不符合合格設籍條件而失去優惠。

以【高雄房仲林家勝】的個人觀察來看,借戶口前最容易被忽略的不是親友身分,而是屋主全家是否已經把戶籍遷走。提供戶籍地址前,先確認目前地價稅核定狀況及合格設籍人,通常比收到補稅通知後再說明更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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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與查詢日期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貼心小叮嚀|更新日期:2025年5月19日|查詢日期:2026年7月30日|用於設籍、出租、面積及申請期限。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更新日期:2026年|查詢日期:2026年7月30日|用於非親屬設籍、無租賃申明及附件期限。

  • 我的E政府|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更新日期:2026年5月21日|查詢日期:2026年7月30日|用於無租賃關係申明及申辦方式。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土地所有權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更新日期:2025年2月19日|查詢日期:2026年7月30日。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更新日期:2025年2月19日|查詢日期:2026年7月30日。

  •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用住宅用地設籍人應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查詢日期:2026年7月30日|用於兄弟姊妹並非合格設籍人說明。

※本文提供一般性房地產及地方稅資訊,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涉及非親屬實際居住、部分出租、公司登記、多人共同使用或戶籍與實際使用不一致時,應由土地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依個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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