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務與繼承 RSS訂閱
本分類整理房屋買賣、持有、出租、贈與與繼承常見稅務問題,包含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契稅、房屋稅、地價稅、贈與稅及遺產稅等實務內容。
協助屋主、買方與繼承人了解申報時點、課稅基準、優惠條件、應備文件及常見風險,降低房產交易與資產移轉時的稅務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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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對遺產原則上屬於公同共有,不能直接理解成「哥哥1/2、妹妹1/2,各自可以隨便賣」。如果全體繼承人談得攏,可以用遺產分割協議把房子分給其中一人,再由其他人取得現金或其他遺產;談不攏時,繼承人原則上可以請求分割遺產。等房屋已形成分別共有後,才會進一步討論土地法第34條之1。34條之1也不是「持分過半就可以直接賣」,一般情況要同時符合人數過半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如果同意者應有部分合計超過三分之二,人數可以不計,另外還有通知、價金補償及其他共有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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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是2‰,一般用地則為10‰~55‰累進稅率。要適用2‰,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須在該地設籍,房屋原則上也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為限。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以1處為限,但成年直系親屬設籍的情況不同。2026年想從今年開始適用,記得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通常要等到下一年度。一句核心結論:房子是自己住,不代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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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可適用10%優惠稅率。 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主要分成 「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 兩套制度。 一生一次 :原則上每位土地所有權人一生可使用1次,條件相對寬鬆。 一生一屋 :已用過一生一次後,未來再次出售自用住宅,只要符合較嚴格條件,仍可再次適用10%。 一生一次要求出售前 1年 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一生一屋則要求出售前 5年 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一生一屋還有 持有土地6年以上、設籍並持有住宅連續滿6年、出售時家庭原則上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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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房東報租賃所得,先搞懂這8件事: 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原則上屬於 租賃所得 ,應依法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 一般房屋出租若不逐項舉證,目前可直接以全年租金收入的 43%列為必要損耗及費用 。 43%不是所得稅率,而是 費用率 ;剩下57%才是簡化計算後的租賃所得。 若實際修繕、房屋稅、地價稅、折舊、保險及符合規定的房貸利息很多,可以比較 核實列舉 是否更有利。 房貸只有「利息」符合條件時可列費用,本金、逾期息與違約金不能一起扣。 收取押金本身不是直接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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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賣房前,先搞懂房地合一稅這8件事: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出售時原則上要先檢查是否適用房地合一稅。 境內居住者一般稅率依持有期間分為 45%、35%、20%、15% 。 45%不是拿房屋成交總價直接乘45% ,而是對依法計算出的課稅所得課稅。 符合自住房地全部條件,課稅所得 400萬元以內免稅 ,超過部分適用 10% 。 交易前6年有出租、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可能失去400萬元自住優惠。 繼承房持有期間可以合併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 ,不是從繼承日重新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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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房子贈與子女後反悔,能不能拿回來?先看這7件事: 房屋、土地尚未完成所有權移轉前 ,原則上仍可能依民法規定撤銷贈與。 但經公證的贈與,以及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的贈與,有例外規定。 房子已經登記到子女名下後,單純「後悔」不能讓所有權自動回到父母名下。 附負擔贈與若子女不履行約定負擔,可能有請求履行或撤銷贈與的空間。 受贈子女對父母有扶養義務卻不履行,符合民法要件時,也可能成為撤銷贈與原因。 依民法第416條主張撤銷時,原則上自知道撤銷原因起 1年內 要行使。 父母..